关于布置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5-08 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落实好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,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,现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教学任务安排原则

严格执行培养方案

培养方案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,各教学单位要严格依据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、组织教学。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培养方案的,则须按照《绥化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与管理规定》(绥院院发[2008]8号)第四项“培养方案的调整”规定的有关程序,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做好培养方案的调整报批工作。

严格审核主讲教师

1.主讲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,严格控制教师上课门数,确保课堂质量

2.由多名教师共同授课的一门课程,要将每位教师教学任务标注清晰。

 3.课程所属教学单位无缺少任课教师,需协调其它教学单位协助开设课需填写绥化学院协调课程申报表,执行《绥化学院协调课程管理办法》各教学单位要做到专业课程由专业教师授课

严格把控教学班班额

   为合理高效利用教学资源,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学生数编排教学班,教学班设定要严格按照《绥化学院津贴分配改革实施办法》(绥院政发[2013] 159号)与《绥化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程》(绥院政发[2008] 22号)中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请各教学单位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提交专业课教学任务申请表(见附件2),按要求填写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、授课方式、面向年级、面向专业、面向专业人数、任务数等信息。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提交公共课教学任务统计表(见附件1)。

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审核结果进行教学任务具体安排,根据课程起止周次,合理安排课程。

提交教学任务时间

公共课5月14日前发送至冯鹏羽办公系统邮箱。

专业课520日前发送至冯鹏羽办公系统邮箱。

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,落实到位,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2021年5月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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