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级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4-28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:

为稳步推进2017级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切实保障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规范、质量提升,根据《绥化学院2017级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方案)》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级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.检查主体

本次检查主体为二级学院,由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二级督导对所属各专业进行检查。

2.检查方式

采取线上为主、线下为辅方式进行抽查。各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共同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,并与论文草稿一并提交至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中,以备二级督导线上检查;对部分未形成草稿的同学,二级督导可进行线下检查。

3.工作要求

1)实事求是。各二级督导要坚持工作原则,认真履行检查职责,对照中期检查表,详细检查学生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毕业设计(论文)完成情况,与预定时间安排是否吻合,存在滞后的原因等,做好详细记录。

2)加强督导。二级学院要根据督导检查结果,总结工作成绩与不足,以中期检查为契机,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督促力度,对时间进度滞后的学生与指导教师要严格管理,落实监督责任人,强化整改落实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提质增效。

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于5月10日结束,请各二级学院将中期检查总结于5月1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刘辉处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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