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学生对基本理论的认识、理解,强化实践技能提升,推进学生职业技能培养,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,切实保证各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现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学生职业技能竞赛。
一、举办方式
职业技能竞赛由教务处主办、各学院承办。
二、竞赛内容
学校鼓励多样化竞赛形式,立足本专业职业技能培养,通过竞赛进一步得到提高。建议:
(1)师范类职业技能:讲课、演讲、书法(粉笔字或钢笔字)、课件制作(当场制作)和实用文写作(当场拟题)等;
(2)非师范类实践技能:面向专业职业能力、从业能力、岗位能力需求,围绕各专业职业技能目标设计竞赛项目,突出学生岗位胜任力培养;
(3)各学院自行拟定竞赛项目、评分标准和竞赛要求,并制定竞赛活动方案,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。
三、竞赛时间
2021年4月19-25日(2020-2021学年度春季学期第8周)。
四、竞赛要求
1.本次竞赛以2018级、2019级学生为主,每个参赛选手最多能报2项,每个项目组不超过3人;
2.每个竞赛项目原则上应有3名副高级以上教师作为评委,评委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过程要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;
3.为了使职业技能竞赛收到实效,各教学单位应进行精心组织,科学实施;
4.各教学单位应保存好竞赛过程各种相关材料。
五、表彰奖励
每个实验项目设立一等奖1~2名、二等奖2~4名,由教务处统一颁发荣誉证书。
六、报送要求
1.各学院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(含竞赛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);
2.竞赛结束后提交学生获奖名单。
七、报送时间
2021年3月26日前将活动方案电子版发送办公系统刘辉信箱。
教务处
2021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