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提交2017级实习材料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3-14 点击数:

各学院:

根据学校实习工作方案要求,请各学院将实习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,并做好2017级实习材料存档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档案管理工作

1.2020年新建实习基地协议(原件)(含续签协议)报送教务处两份,一份留存装订成册;

2.2017级实习方案、实习大纲和实习工作总结等装订成册;

3.学生安全实习承诺书、实习报告、实习成绩考核表(复印件)等相关材料按照专业或师范、非师范装入档案袋,各学院存档备查;

二、实习成绩录入工作

   1.依据学生校外实习表现给与合理的实习成绩,对未完成校外实习的学生,一定要充分了解情况将做好记录,并上报教务处分管科室;

2.指导教师对每个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写出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。经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审查后,到教务处盖章后复印留存备查;

3.在4月20前实习成绩要全部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,实习成绩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,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完成此项工作。

三、报送材料要求

1.表格中数据要真实准确,表间数据保持一致;

2.一定要按照表格中“批注”说明填写信息;

3.表格中数字要用阿拉伯数字填报;

4.附件一、附件二由实习工作负责人填报,分管实习工作副院长审核。

四、报送要求

附件一、附件二电子稿由分管实习院领导通过办公系统发送教务处刘辉信箱。

五、报送时间

截止2021年3月26日17:00。

附件一:2017级学生实习信息统计表

附件二:实习基地信息统计表

教务处

2021年3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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