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2016—2017学年冬季学期期末考期安排在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6日,26日至28日上午主要是公共课考核,28日下午开始专业课考核。
考试工作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,是教风、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,也是审核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学校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,于21日组织召开课程考核工作专题会议,副校长田军对考试组织和巡考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,要求教学单位严格执行学校出台的关于考试纪律和流程相关文件,加强试卷命题、试卷管理、试卷评阅、成绩登录及试卷分析等工作的管理,严肃考试纪律,切实做好考试相关工作。各教学单位也分别于考前一周相继召开考前三会,对考试纪律、监考职责、考试诚信书的填写等进行了具体说明。
考试过程中,按照考试安排,教务处工作人员及时将试卷送达指定考点,学校和教务处领导多次到考场检查指导,两级督导、各院系领导轮流到各考场对考试环境、考场秩序、教师监考、学生应考等情况进行巡视。在巡查中发现,各院系均能严格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,认真组织考试。各考场情况总体良好,各单位也能够充分重视,细化考试管理各项制度,并对照不足,进行相应的整改。监考教师能够认真负责,严格执行《绥化学院考场规则》,维护考场秩序。同学们遵守考试纪律,认真答题,考场秩序井然,考风考纪良好。同时,对考试期间发生的个别违纪作弊等行为不姑息、不放纵。本次考核过程中,共有26名同学因考试违规违纪受到了全校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