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核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01 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春季学期期末考期为202175日至2021716日。考核安排如下:

1.公共课考核时间:

日期

时间

单位

考试科目

年级

2021/7/5

08:00-09:40

外国语学院

大学外语Ⅱ含小语种

2020级

2021/7/5

10:20-12:00

外国语学院

学术英语、商务英语含小语种

2019级

2021/7/5

14:00-15:00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
2020文

2021/7/5

16:10-17:10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

2020理

2021/7/6

08:00-09:40

文学与传媒学院

大学语文

2020文

2021/7/6

10:20-12:00

教育学院

教育学(公共必修、公共选修)

2019师范、2019任选

2021/7/6

14:00-15:00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
2020文

2021/7/6

16:10-17:10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2020理

2021/7/7

全天

信息工程学院

计算机基础

2020文

2.专业课考核安排要避免与公共课考核时间冲突,周末不安排考核。时间安排,第一场08:00开始,第二场10:20开始,第三场14:00开始,第四场16:10开始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3.多环节考核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在考期内进行,不随堂完成,如:小论文答辩、分段考核、口试等,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若只是提交作品等,则课下完成,不需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

4.笔试考核安排与其它形式考核安排单独做表,监考安排后再进行其它考核安排,避免主考与监考任务冲突。

5.不同年级不能同时考试,避免重修考试冲突。同一年级专业原则上一天只考一科,如考核期间内场次安排不开,则可酌情处理。

6.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安排,专业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,公共课考试由各单位委派,负责本单位学生监考(主考不能同时做监考)。考生30人以下安排2人监考,3060安排3人监考,60人以上安排4人监考。

7.课程代码相同的考核科目,考核对象是同一层次的要求统一使用同一套考核试卷。

8.春季学期专业课期末考核安排(附件2)于6月16日上午下班前提交,电子稿发送至吕涛办公系统邮箱。

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。

附件1:绥化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印制及取送流程

附件2: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核安排表

附件3:交卷记录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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