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春季学期期末考期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。考核安排如下:
1.公共课考核时间:
日期 |
时间 |
单位 |
考试科目 |
年级 |
2021/7/5 |
08:00-09:40 |
外国语学院 |
大学外语Ⅱ含小语种 |
2020级 |
2021/7/5 |
10:20-12:00 |
外国语学院 |
学术英语、商务英语含小语种 |
2019级 |
2021/7/5 |
14:00-15:00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|
2020文 |
2021/7/5 |
16:10-17:10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|
2020理 |
2021/7/6 |
08:00-09:40 |
文学与传媒学院 |
大学语文 |
2020文 |
2021/7/6 |
10:20-12:00 |
教育学院 |
教育学(公共必修、公共选修) |
2019师范、2019任选 |
2021/7/6 |
14:00-15:00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|
2020文 |
2021/7/6 |
16:10-17:10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|
2020理 |
2021/7/7 |
全天 |
信息工程学院 |
计算机基础 |
2020文 |
2.专业课考核安排要避免与公共课考核时间冲突,周末不安排考核。时间安排,第一场08:00开始,第二场10:20开始,第三场14:00开始,第四场16:10开始。
3.多环节考核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在考期内进行,不随堂完成,如:小论文答辩、分段考核、口试等,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若只是提交作品等,则课下完成,不需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
4.笔试考核安排与其它形式考核安排单独做表,监考安排后再进行其它考核安排,避免主考与监考任务冲突。
5.不同年级不能同时考试,避免重修考试冲突。同一年级专业原则上一天只考一科,如考核期间内场次安排不开,则可酌情处理。
6.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安排,专业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,公共课考试由各单位委派,负责本单位学生监考(主考不能同时做监考)。考生30人以下安排2人监考,30—60安排3人监考,60人以上安排4人监考。
7.课程代码相同的考核科目,考核对象是同一层次的要求统一使用同一套考核试卷。
8.春季学期专业课期末考核安排(附件2)于6月16日上午下班前提交,电子稿发送至吕涛办公系统邮箱。
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。
附件1:绥化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印制及取送流程
附件2: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核安排表
附件3:交卷记录单
教 务 处
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