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将于第八教学周、第九教学周周末进行春季学期短周课程考核。请各学院按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安排,做好以下工作:
1.公共课考核时间:
日期 |
时间 |
单位 |
考试科目 |
年级 |
2021/4/24 |
08:00-09:40 |
文学与传媒学院 |
大学语文 |
2020理 |
2.专业课考核安排要避免与公共课考核时间冲突。提交考核安排中考核日期、时间样式,“:”(冒号)“-”(减号)按半角模式输入。时间安排,第一场08:00开始,第二场10:20开始,第三场13:30开始,第四场15:30开始。
3.多环节考核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考试的在考期内进行,不随堂完成,如:小论文答辩、分段考核、口试等,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若只是提交作品等,则课下完成,不需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
4.考试监考教师安排,专业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,公共课考试由各单位委派,负责本单位学生监考(主考不能同时做监考)。考生30人以下安排2人监考,30—60安排3人监考,60人以上安排4人监考。
5.不同年级不能同时考试,避免重修考试冲突。
6.请各学院将考核安排表于2021年4月15日前发送吕涛办公邮箱。
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。
附件1:绥化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印制及取送流程
附件2:2021年春季学期短周考核安排表
附件3:交卷记录单
教务处
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