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短周考核安排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4-08 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将于第八教学周、第九教学周周末进行春季学期短周课程考核。请各学院按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安排,做好以下工作:

1.公共课考核时间:

日期

时间

单位

考试科目

年级

2021/4/24

08:00-09:40

文学与传媒学院

大学语文

2020理

 2.专业课考核安排要避免与公共课考核时间冲突。提交考核安排中考核日期、时间样式,“:”(冒号)“-”(减号)按半角模式输入。时间安排,第一场08:00开始,第二场10:20开始,第三场13:30开始,第四场15:30开始。
   3.多环节考核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考试的在考期内进行,不随堂完成,如:小论文答辩、分段考核、口试等,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若只是提交作品等,则课下完成,不需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
   4.考试监考教师安排,专业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,公共课考试由各单位委派,负责本单位学生监考(主考不能同时做监考)。考生30人以下安排2人监考,30—60安排3人监考,60人以上安排4人监考。
   5.不同年级不能同时考试,避免重修考试冲突。
   6.请各学院将考核安排表于2021年4月15日前发送吕涛办公邮箱。
   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。

附件1:绥化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印制及取送流程

附件2:2021年春季学期短周考核安排表

附件3:交卷记录单

       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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