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—2018学年夏季学期期末考核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6-21 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夏季学期期末考期为79日至720日,现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请各院系通知笔试科目考核任课教师于629日前将试卷送至教务科。

二、请各院系及主考教师重点检查试卷格式、考核方法、成绩评定办法、题型、内容及难易程度、与往年试题的重复率。试卷形式的课程考核题型不少于3种,主客观题型分布合理。

三、批卷过程中要注意质量、卷面严谨出现与考核无关的内容、成绩分布要正态、试卷分析要科学、合理、全面。

四、考核时间:

1.公共课考核时间:

日期

时间

单位

考试科目

年级

2018-7-9

08:00-09:40

外国语学院

大学外语(二)含俄语

2017

2018-7-9

10:20-12:00

外国语学院

大学外语(四)含俄语

2016

2018-7-9

14:00-15:40

信息工程学院

高等数学选讲(二)

2015任选

2018-7-10

08:00-09:40

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
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

2017理工

2018-7-10

10:20-12:00

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2017文科

2018-7-10

14:00-15:40

教育学院

教育学

2016师范

2018-7-11

08:00-09:40

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
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
2017理工

2018-7-11

10:20-12:00

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述

2017文科

2018-7-12

08:00-09:40

文学与传媒学院

大学语文

2017

2.专业课考核时间:2015级从7月10日开始安排,2016级从7月11日开始安排,2017级从7月13日开始安排。课程考核安排要避免与公共课考核时间冲突,以免影响重修考核。

3.考核日期、时间按上面表样式,“:”(冒号)“-”(减号)按半角模式输入,时间格式八点到十点二十(08:00-10:20)。时间安排,第一场08:00开始,第二场10:20开始,第三场14:00开始,第四场16:10开始。

4.多环节考核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在考期内进行,不随堂完成,如:小论文答辩、分段考核、口试等,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若只是提交作品等,则课下完成,不需单独安排考核时间。

5.考试安排与其它考核安排单独做表,监考安排后再进行其它考核安排,不允许主考教师同时兼任监考。

6.同一班级隔两天一科,如果考期内考核课程较多,则隔一天考一科。每个行政班级考期最后两天需安排一科考试。

7.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安排,专业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,公共课考试由各单位委派,负责本单位学生监考。考生30人以下安排2人监考,3060安排3人监考,60人以上安排4人监考。

8.不同年级不能同时考试,避免重修考试冲突。

9.重修学生的《申请考核汇总表》于627日前提交,夏季学期考核安排于6月28日前提交,电子稿发送至吕涛邮箱(lvtao)。

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期末考核工作。

 

   

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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