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布置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5-05-12 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按期完成相关工作:

一、教学任务安排原则

(一)严格执行培养方案

培养方案是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,各教学单位要严格依据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、组织教学。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培养方案的,则须按照《绥化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与管理规定》(绥院院发[2008]8号)第四项“培养方案的调整规定,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做好培养方案的调整报批工作,否则将依据《绥化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(二) 严格课程分配与协调

1.主讲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,按学校规定严格控制教师上课门数,确保课堂质量。

2.由多名教师共同授课的一门课程,要将每位教师教学任务标注清晰

3.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如缺少任课教师,需协调其它教学单位协助开设课程按照《绥化学院协调课程管理办法》规定填写绥化学院协调课程申报表》,各教学单位要做到专业课程由专业教师授课。

4.进一步落实教授为学生上课要求具有教授职称专任教师,每学期应承担课程教学任务。

(三)严格把控教学班额

为合理高效利用教学资源,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学生数编排教学班,教学班设定要严格按照《绥化学院津贴分配改革实施办法》(绥院政发[2014]92)与《绥化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程》(绥院政发[2008]22号)中相关规定执行 除体育、美术、声乐、钢琴、舞蹈术科课程、综合外语和视听说课程(40-60人为一个标准班)、上机课程(按照机房容量)、通识教育课程(学校统一编排)外,其他课程60-90人(含文科实训课程)为一个标准班。严格审核上机课程,科学使用计算机机房。同时严格执行课程系数折算方法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一)请各教学单位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提交专业课教学任务申请表,按要求填写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、授课方式、面向年级、面向专业、面向专业人数、任务数等信息。承担公共课必修课、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提交公共课教学任务统计表

二)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审核结果进行教学任务具体安排,根据课程起止周次,合理安排课程。

三)教学任务提交时间

    公共课任务:516日前发送至冯鹏羽办公系统邮箱,纸质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公共课必修课、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分两个表报送

专业课任务:519日前发送至齐欣办公系统邮箱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。

 

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,落实到位,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文件规定。

 

教务处


20255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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