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按期完成相关工作:
一、教学任务安排原则
(一)严格执行培养方案
培养方案是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,各教学单位要严格依据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、组织教学。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培养方案的,则须按照《绥化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与管理规定》(绥院院发[2008]8号)第四项“培养方案的调整”规定,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做好培养方案的调整报批工作,否则将依据《绥化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(二) 严格课程分配与协调
1.主讲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,按学校规定严格控制教师上课门数,确保课堂质量。
2.由多名教师共同授课的一门课程,要将每位教师的教学任务标注清晰。
3.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如缺少任课教师,需协调其它教学单位协助开设课程,需按照《绥化学院协调课程管理办法》规定填写《绥化学院协调课程申报表》,各教学单位要做到专业课程由专业教师授课。
4.进一步落实教授为学生上课要求,凡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,每学期应承担课程教学任务。
(三)严格把控教学班额
为合理高效利用教学资源,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学生数编排教学班,教学班设定要严格按照《绥化学院津贴分配改革实施办法》(绥院政发[2014]92号)与《绥化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程》(绥院政发[2008]22号)中相关规定执行。 除体育、美术、声乐、钢琴、舞蹈术科课程、综合外语和视听说课程(40-60人为一个标准班)、上机课程(按照机房容量)、通识教育课程(学校统一编排)外,其他课程60-90人(含文科实训课程)为一个标准班。严格审核上机课程,科学使用计算机机房。同时严格执行课程系数折算方法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请各教学单位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提交《专业课教学任务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写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、授课方式、面向年级、面向专业、面向专业人数、任务数等信息。承担公共课必修课、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提交《公共课教学任务统计表》。
(二)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审核结果进行教学任务具体安排,根据课程起止周次,合理安排课程。
(三)教学任务提交时间
公共课任务:5月16日前发送至冯鹏羽办公系统邮箱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(公共课必修课、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分两个表报送)。
专业课任务:5月19日前发送至齐欣办公系统邮箱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。
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布置,落实到位,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文件规定。
教务处
2025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