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4-06 点击数:

学院

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“双万计划”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[2019]18号)《黑龙江省高校一流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》(黑教发[2019]50号)等文件要求,加快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步伐,进一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,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

一、申报条件

1.专业定位明确。服务面向清晰,适应国家、黑龙江省、 绥化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。立项 建设专业应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。

2.专业管理规范。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,人才 培养方案科学合理,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;具备较为完备的实 验和实践教学条件;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
3.改革成效突出。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教育理念先进, 教学内容更新及时,方法手段不断创新,以新理念、新形态、新 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、新商科、新师范建设。

4.师资力量雄厚。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、整体素质水平高,能满足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,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、 质量水平高。生师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。

5.培养质量一流。专业生源质量良好,学生报考积极性高;培养过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有效激发学生 学习兴趣和潜能,增强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;毕业 生行业认可度高、社会整体评价好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专业带头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后,各学院组织学术分委员会结合单位实际,依据申请条件进行认真讨论、评议,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附件1和附件2所有材料均需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不需报送纸件)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1.评审方式:采取材料审核打分方式。

2.立项数量:本年度立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10项左右。

3.评审程序: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并形成评审意见,并将评审结果及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,待审定后确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并予以公示。

四、材料提交

立项申报截止日期:2021510

报送请用U盘提交,拷贝至教务处赵天乐科长处。

电话:830833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4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附件1:一流本科专业申报表

附件2:一流本科专业汇总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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